老房子拆迁子女怎么分?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3-08-11 16:4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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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老房子拆迁子女怎么分?


(资料图)

房屋拆迁子女财产分配规定是按照公平的原则进行分配。

拆迁安置房享受土地划拨、规划减免等相关政策,价格比商品优惠。拆迁安置房的政策性较强,各个地方都有相应的政策规定,而且实践中,很多拆迁部门为了尽快拆迁,在执行政策时尺度不一致的情况非常多,因此案件处理中既要考虑该地区拆迁的统一的证词,又考虑个案的具体规定,分割时应尽量公平合理。

1、婚前一方的个人房产,婚后被拆迁安置新房

如果安置房屋仅考虑面积因素,且不醋在房屋补差价问题,房屋亦未变更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安置的新房应认定为个人财产。如果用夫妻共同财产补房屋差价,所补差价的比例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2、婚前房产在一方的父母名下,婚后拆迁安置后,安置房登记在儿女名下

这里需要参考赠与房屋的情形。此种情况要注意子女在婚后对于房屋是否有装潢、翻建等情形,以确定另一方是否应当予以分割,包括实践当中很多违章夹住在拆迁过程中也被安置的房屋,因被安置房屋收合法的财产,故离婚时应当予以处理。

二、我国房子被拆迁了如何继承

1、有遗嘱的话:

(1)有遗嘱的按遗嘱。

(2)咨询当地公证处。

(3)需要的材料:拆迁协议书、安置单、产权注销证明

(4)拿到继承公证书以后,办理房产登记时可以直接改为子女(继承人)的名字。

(5)和普通房产的继承一样处理。

2、无遗嘱的,父母,子女,配偶均为第一继承人,按人均分。

3、若属征地拆迁安置房,房屋所有权人死亡,继承人需先至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到市国土局补交出让金,再由继承人带好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继承权公证书、房产证、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房屋所有权证配图(由有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提供)以及其他登记机构认为需要的有关证明材料至房产登记机构办理房产继承转移登记手续。

4、法律规定:《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三、拆迁纠纷法院受理多久判决?

1、迁纠纷法院受理之后6个月的时间之内判决,拆迁房的合同纠纷法院审理期限一般是六个月。

2、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审限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二审审限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毕竟拆迁款项是非常多的。很多家庭关于拆迁款的分割问题会大打出手。实际上如果说房屋是属于父母的,拆迁款项也应当由父母获得,至于分配给子女那么按照父母的意愿进行。老房子拆迁子女怎么分,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中已经给出了非常明确的解答。希望本篇文章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刻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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